如果安逸,衣錦還鄉的雅各就不會半夜三更不睡覺,拼命跟神摔角到跛腳。
如果安逸,滿得丈夫寵愛的哈拿就不會痛痛哭泣禱告,為了生個寶貝兒子撒母耳。 如果安逸,有子萬事足的哈拿就不會把得來不易的撒母耳,一斷奶就送進聖殿歸耶和華所有,而不是佔為己有。 如果安逸,就不會寧可在神的殿中看門,即使需要打地舖,也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,即使舒適得高枕無憂。 如果安逸,乾旱的沙漠就不會開出江河,荒蕪的曠野就不會開出道路。 如果安逸,就不會右臉被打後還奉陪上左臉,就不會外衣被奪後還附贈上裡衣,就不會被強逼走一裡路後還自動陪伴走第二裡。 如果安逸,就不會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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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誤把安逸當成平安或安息,因為安逸是個偽裝高手,最擅長戴著平安和安息的假面具。我們若少了一點警醒,多一些體貼肉體,就很容易掉進它的陷阱。
安逸偽裝的平安是一種苟且偷安,是寵溺,隨從人肉體的偏好,慾望,誤以為只要沒有衝突,不要打仗,(不管有沒有偏行己路,最好還外加得到想要的祝福),就是平安真正從神來的平安不一定就是一切順順噹噹,而是體貼,遵行神的心意和帶領“體貼肉體的,就是死;。體貼聖靈的,乃是生命,平安〜羅馬書8 :6“ 安逸化身的安息是一種好逸惡勞,只想要待在安樂窩裡,誤以為只要心跳平緩,呼吸徐徐,就是安息。真正的安息並不是要人靜止不動,而是有「到」的行動力,然而不是「到」人有把握的建議,周全的思慮,而是「到耶穌那裡」。“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〜馬太福音11點28分” 安逸喬裝的安息是一種「避重就輕」,誤以為不用肩膀,沒有軛與擔子,擺脫一切約束,丟掉所有的重量,就是安息。真正的安息並不是要人不費任何吹灰之力,而是負合適的軛,擔適當的擔子 - 神為每一個人所量身打造的“我心裡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;這樣,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。的,我的擔子是輕省的〜馬太福音11:29〜30“ 「你既如溫水,也不冷也不熱,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。」〜啟示錄3:16
基督徒生命真正的富足,不在於事事順利,得到滿滿祝福,而是生命能夠渴慕神。基督徒生命的危機,不在於遭遇險阻,或行經死蔭幽谷,而是惹得神都嫌惡的「安逸」。安逸的靈使人停止渴慕神。 安逸並不見得是「五子登科」,無所缺乏以致於無庸再求之人的專利,有時東缺西欠,樣樣不足的人也可能在貧窮中安逸,在困窘中麻木不覺。因此,無關於外在因素,安逸是一種自以為夠了的內心感知,無關緊要的生命態度 - 滿足於停滯的狀態,無心也無力於前進或後退。 安逸的靈不喜歡流淚流汗,不願意使力,付代價,偏偏人的罪孽非得要神羔羊流血償還,耶穌的十字架是這天地間亙古以來最沉重,最昂貴的代價,而跟隨主的門徒也必須要紮紮實實的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無法偷斤減兩。 安逸的靈不喜歡挑戰,害怕麻煩,偏偏神的作法總是大費周章,祂寧可揀選年老無法生育的亞伯拉罕和撒拉,向他們的信心發出挑戰,幾番波折之後只生了一個兒子以撒,還要非常不怕麻煩的,從人丁單薄中培育出他們的後裔,多如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。 安逸往往與神的特質背道而馳,也常常成為天國祝福的阻礙。安逸使人不覺得更多需要神,對屬神的事沒什麼多大的興趣,因為進入安息需要竭力,進入天國需要努力,渴慕神需要切切尋求在乾旱疲乏的無水之地,追隨神的道路和教訓需要攀登耶和華的聖山,奔向祂的聖殿。安逸的靈吝嗇多花力氣,欠缺行走奔跑的腳力,寧願在乾旱之地擱淺,寧願只待在平坦之地踱步,閒晃。 難道神是故意不讓我們輕鬆悠哉?故意把我們逼得神經緊張?還是要我們陪著祂一起忙?其實全都不然,神真正的賜福必須打破安逸的虛幻和假象。以神為滿足,對屬神的事在乎,絕不是由於看破紅塵或是憤世嫉俗,而是誠誠實實的面對原本生命的真相,軟弱的事實,經歷在生命的有限中盡力,不放棄,在軟弱的不能中使勁,不逃避唯有願意使勁,才能緊緊抓住神,因為承認人的掙扎無助;懂得盡力,才能真正信服,倚靠神的能力,因為領悟人的徒勞費力;然後,神必會為我們成就對祂的滿足與在乎,取代了生命中的虛浮,勝過了在軟弱中的衝突。 「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,並天使的話語,卻沒有愛,我就成了鳴的鑼,響的鈸一般。」〜哥林多前書13:1
靈恩是人回應聖靈作為的外在彰顯(說方言是其中之一)。透過靈恩的經歷,使渺小有限的人能夠稍微觸及偉大無限的神,打開人封閉窒塞的心,呼吸一點天堂的空氣,使人與神之間有了跨越神學知識的交集,也拉近了原本遙不可及的天堂距離。 靈恩的目的不為營造供人享受的美好感覺,或是滿足人的屬靈優越感,虛榮心。然而,因著人對於神的奧秘的過度想像,使人對靈恩充滿好奇的興趣,甚至有些人深深著迷,以致靈恩的吸引力一不小心還大過神自己。 若是過分強調靈恩而忽略神,使靈恩變成信仰的依賴或慣性,便使這原本是珍貴的聖靈禮物成為空洞的靈恩表象,失去了豐富的靈恩內涵,靈恩很容易成為只是一種陳舊的,例行性的宗教儀式,不再有新鮮的領受,不再火熱人的心。 大多時候,現實的信仰生活本來就是平凡,單純的,若不能因著渴慕神,在敬拜中得滿足,在話語中得亮光,活出平凡而不平淡,單純而不單調的信仰,人就常會偏好藉著追求靈恩的感動與刺激,來獲取信仰的奮興和肯定,對於靈恩現象的熱衷取代了愛慕神祂自己。 然而,唯有源自於愛慕神的心靈與誠實,並且有助益於生命成長,結出生命果實的靈恩實質才是有意義。「聖靈顯在各人身上,是叫人得益處。」〜哥林多前書12:7 彼得對耶穌說:「拉比,我們在這裡真好......」〜馬可福音9:5
屬靈的經歷是神引導我們體驗,參與在祂那關乎我們生命作為的過程,好教我們更認識祂,更愛慕祂,更行在祂的心意裡。 屬靈的經歷不一定非得要轟轟烈烈,高潮迭起,像大先知以利亞一樣氣勢磅礡,呼風喚雨;事實上,更多時候是平實而自然的,如空中的小雀鳥,野地的百合花一般,靜靜依偎於天父細膩的眷佑,安心放下對明天的憂慮或許有時候是一趟踏在狂濤巨浪上的冒險,為了堅固一顆搖擺的心;有時候是一段走過流淚谷的路程,為了柔和一顆剛硬的心......無論是哪樣的經歷,都教人刻骨銘心,都值得向神獻上大大的敬畏和感謝,因為屬靈的經歷並不是要比賽精彩的劇情,或是爭取高收視率,經歷的本身並不是目的,神藉著經歷,帶領在個人生命中成就的工程,才是一切的中心。 絕不要只想停留在美好的經歷裡,或試圖想要複製難忘的經歷,儘管那曾經是多麼的振奮人心,或是曾經多麼的與神靠近;因為經歷不是終點,不是結局,不是有了經歷就算是得著了;也不要把屬靈的經歷當成勳章般的戰利品,或是屬靈博物館裡緬懷的收藏品,因為生命的獎賞不是光靠屬靈的經歷評定,天國裡也不會陳列個人的屬靈經歷當展示品,再怎麼光榮的經歷都應該是為了見證榮耀神自己,再怎麼值得紀念的經歷都應該是數算神恩典的記憶。 每一次經歷都應成為亮光的開啟,智慧的學習,成為幫助我們生命成長的滋養,幫助我們生命前行的動力。每次經歷過後,它就是成為過去,就該留在我們背後,而我們應當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。 淡出了屬靈經歷的奮興氛圍,所要付上的是持續降服,跟隨到底的代價,而這代價的確常常現實得需要咬緊牙關;畢竟觀看荊棘燃燒,焚而不毀的異象,終究比脫下腳上的鞋子(交出生命主權)受人歡迎;訝異於濕羊毛,幹羊毛的新奇神蹟,鐵定比爭戰沙場節省力氣;待在變像山上的榮耀裡,總是比下山遵行神愛子的命令容易...... 然而,屬靈經歷不應該成為落實信仰生活的逃避,也不能成為渴慕神的替代品。一切經歷都只是過程,它們的使命是為了帶來啟示,傳遞神的心意,是為了來預備生命建造的延續。我們對於屬靈經歷的反應和回應才是關鍵,才算為賦予屬靈經歷價值和意義。 神兒女的生命是要尋求神,而不是追求經歷;是要信靠神,而不是依賴經歷;是要愛慕神,而不是迷戀經歷。 |